VOCs的来源是什么?
VOCs的来源包括天然来源和人为来源。 自然源是指来自森林、草原和海洋的植物排放; 人为源可分为两类:固定源和移动源。 固定源包括化石燃料和生物质(秸秆、木材)燃烧、溶剂使用和工业过程(如石化工业、炼钢和焦化)等。移动源是指与车辆、船舶和飞机相关的所有排放。 此外,这些VOCs被排放到大气中,在光照等条件下通过化学反应可以产生新的VOCs,这就是所谓的VOCs二次来源。
我国城市地区VOCs的主要来源一般包括机动车排放、石油挥发泄漏、溶剂使用排放、液化石油气(LPG)使用、工业排放等。
如何确定不同来源的VOCs排放量?
不同来源的VOCs排放量可以通过建立排放源清单来获得。 源清单法是一种基于污染源排放因子和源调查的基本源研究方法,即通过测算各种污染源的排放因子,调查统计不同污染源的排放活动水平数据,估计 总排放量并确定不同的排放源。 缴费率方法。
排放因子法使用以下公式建立排放源清单:
EM(i,j,k,l)=EF(j,k,l)×AD (i,j,k )
其中 i 是地理范围或网格; j是排放过程; k 是时间; l 是发射物种; EM 为排放量; AD是活动水平; EF 是排放因子。
例如,要估算机动车的排放量,首先要确定机动车每1km 或每千克燃料会排放多少VOCs(排放因子)以及全国机动车的总里程或总消耗量。 油耗(活动水平数据),将两者相乘得到全国机动车VOCs排放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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